小兔子有一颗玻璃心

  小白兔有一家糖果铺,小老虎有一个冰淇淋机。兔妈妈告诉小白兔,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呐,就给他一颗糖。小白兔喜欢上了小老虎,那么那么喜欢,忍不住就把整个店子送给了他。回家后兔妈妈问她,那小老虎喜欢你吗。小白兔直点头,妈妈说,那他为什么不给你吃个冰淇淋呢。

  小白兔说,他是要给我来着,我说我不爱吃。兔妈妈说,那你真的不爱吃吗,有七种口味呢,巧克力味道的里面还有你最爱吃的杏仁啊。小白兔用脚划拉着地板,喃喃的说,其实我也没吃过,只是就想着把糖给他了。

  小老虎有了糖果店,小白兔说不如我帮你把冰淇淋机推到公园去卖吧。夏天可真热啊,冰淇淋每天都卖得光光的,大家都夸小白兔好聪明。小白兔呢,还是一口也舍不得吃。她就想等小老虎亲手送她一个,小白兔自己也没发现,她最爱的口味已经换成了香草,想要的也不再只是冰淇淋了。

 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,小白兔还是没有吃到冰淇淋。倒是隔壁摊子卖饼干的小熊,给了她一盒小兔子造型的曲奇。小白兔留下糖果店和冰淇淋机给了小老虎,跟小熊去了更远的小公园卖饼干去了。兔妈妈问她,你不是不喜欢吃饼干吗,怎么又收下了呢。小兔子揉着红红的眼睛说,我就是饿了。

  后来小兔子听说,小老虎把冰淇淋机送给了小企鹅,和她一起住在了糖果店里。小熊把这些告诉小兔子的时候,她耷拉着耳朵呆了很久。小熊开玩笑的问她,你是不是后悔没有吃个冰淇淋再走呀。小白兔愣愣的转过脸说,就是有点难受,没能留些糖给你。

  小兔子卖力的帮着小熊卖饼干,没多久就又攒了一笔积蓄,买了新的糖果铺。这次兔妈妈千叮咛万嘱咐,她对她最爱的兔子宝宝说,宝宝啊,这糖要慢慢的给,不然后来就不甜了。小兔子嘴上连连答应,心里却想着小熊收到糖果店该多开心啊。她只知道小熊又加班去了,不知道他小鸭子形状的饼干马上就要烤好了。

  小兔子回家看到了偷偷藏起来的小鸭子饼干,什么也没有问,只是跑回家跟妈妈大哭了一场。她呜咽着和妈妈说,小熊最喜欢吃糖了,我终于可以给他糖果屋了,他为什么要离开我呢。兔妈妈笑了,她摸摸小兔子的头说,当他不爱你了,你的糖就不甜了。

  小兔子还是想不通,只好带着糖果店搬去了更远的地方。小鸭子可不是什么善茬儿,她不知从哪儿打听到了糖果店的事。一天吃完饭,她偷偷的告诉小熊,哎呀你可不知道吧,就你心里最单纯的小白兔,背着你用卖饼干的钱给自己买了好多东西呢。不久之后,小兔子就收到了小熊的来信。

  信里只有短短几句话,大致是说小兔子走后饼干铺子生意一直不好,钱怎么说也是卖饼干挣来的,希望小兔子能把糖果店还给他。小兔子看完信后眼睛哭成了桃子,她想起了妈妈的话,把店给了小熊。兔妈妈说,小兔子是韭菜馅的脑子勾过芡的心啊,她说妈妈,其实糖还是甜的,只是人生太苦了。

  后来小兔子又爱过几个人,都无疾而终了。这缺心眼的小兔子啊,喜欢上一个人,就会使劲对他好,恨不得掏心掏肺给他看。她以为只有这样,才能让爱情活得更久更久一些。可惜那时候的小兔子还不明白,其实任何东西啊只要够深,都是一把刀。

  小兔子断断续续的又开过几个糖果店,卖的卖送的送,也所剩无几了。可她还是学不会开口说,她饿,说她想要吃个带杏仁儿的冰淇淋。她把给糖果当成了一种惯性的礼节,看起来和从前没什么差别。她还给它们包了亮晶晶的糖纸,但小白兔心里也明白,它们早就没有味道了。

  故事一直都没有什么好转,小兔子还是那样,又轴又缺。直到有一天她遇见了一只小象。小象说,其实我们早就认识了,四年前我的花店就开在你糖果铺的隔壁,你每天都经过我的门口。然后小象用脚划拉着地板,结结巴巴的说,那个时候,我就,我就喜欢你了。

  你星期一喜欢穿花裙子,因为你说每个周一都是新的。你最喜欢吃坚果,配上千岛酱。你打不开的核桃总是用门来夹,糖果店的门半年换了四个。你下雨的时候总是打一把蓝色花边的伞,有一次你弄丢了很难过的坐在小公园哭,后来回家后在店门口又找到了,你还记得吗?嗯,那是我买的一把新的。小公园的路口原本有个坡,你的冰淇淋机总是推不上去,还记得吗,当时我踩了几个通宵才踩平呢。

  后来你和小熊去了远方,我只有每天躲在你家门口,等着你寄给妈妈的信,偷偷看上两行又急急忙忙的还到邮箱。有一天你跑回来跟兔妈妈大哭了一场,我隔着玻璃听不到你在说什么,就跟着你一起哭了整个下午。对了第二天你妈妈不是问,说也没有下雨车库怎么积了水了呢,请替我给她道个歉吧。

  小兔子,还要我接着说吗?

因为我们都寂寞

要是一个男人一开始就坦白跟你说,他是不会结婚的,但你仍然选择跟他一起。那麽,後来当你想结婚,他不愿意,错的是谁呢?

你埋怨他不肯跟你结婚。你觉得,他要是爱你,是会跟你结婚的。你没想过,两个人一起的日子那麽快乐,他竟然丝毫没有改变初衷。

这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。他做错了什麽呢?他一开始就对你坦白,他没有骗你说会跟你结婚。为什麽到头来却好像他骗了你?你是宁愿他开始的时候说谎吗?

既然结果是一样,是不是谎言永远都更为动听?

他是不是犯了坦白的错?还是他犯了无情的错,一起那麽多年,始终不肯跟你结婚?

一开始,当他说他不会结婚的时候,你为什麽还是一头栽进去?

是不是那时候你觉得无所谓,後来却不这麽想了?

你也许不该怪他,要怪就怪你当初为什麽爱一个不会结婚的男人。或者,要恨就恨他爱你没有你希望的那麽深。

你若问我,我会说,一个一开始就表明不会结婚的男人,最好还是不要爱。那不是因为你想结婚,而是一个能够这麽跟你说的男人,将来能有多爱你呢?他也太小看你了。

相信我吧,男人是会结婚的,他只是不会跟你结婚罢了。

你又为什麽一定要结婚?

结婚只是一起终老的愿望,并不是终老的事实。

我不是不相信婚姻,我是不相信人。

我向往白头偕老,但是,当你了解婚姻,当你了解人性,你会明白,你不一定能够跟你爱的那个人一同老去,一起凋零。

许多看来幸福的婚姻,都有它破碎的一面,只是你没看见。

那麽,为什麽还是要结婚?因为我们还是很想相信。因为我们都寂寞。

前男友的好处

一、你起码可以用一种曾经沧海的语调告诉朋友:“啊…我的一个旧男友曾经这样说——”

二、即使你只是有过一个旧男友,至少也能证明你是被人爱过和追求过的。

三、你会提醒自己,要活得比他精彩。

四、你会好好的打扮和保养,免得有天在街上碰到他,他会觉得你老了,没以前那么漂亮了。

五、不管他多么糟糕,你会怀念那个时候的青春。

六、要是他真的很糟糕,你会更珍惜后来对你好的那个人。

七、自他以后,你对男人的了解多了一些。

八、从今以后,你对爱情的了解也多了一些。

九、你对人生的了解,比以前复杂了一些。

十、你开始懂得悲剧的艺术。

十一、你明白一个人一生中往往不只爱一个人。

十二、你学会了勉强没有幸福。

十三、当你和现在的男友吵架时,你也许会找他来报复。然而,当你看到他时,你终于知道你有多爱现在的男友。

十四、你会告诉自己,旧男友全都会永远怀念你。这样相信的时候,自信心也会提升。

十五、你对“时间”这两个字有了重新的领悟:原来,一个男人在你一生哪个阶段出现,结果会完全不一样。

送给30岁以前的自己

我们将从事业、感情、生活、美容四个角度,主要切女右送给三十岁以前的自己。

事业篇

无论是打工还是创业,其本质无外乎向老板或客户出卖自己的有形或无形产品。一言以蔽之:大家都是出来做事情的。既然是出来做事情的,一要卖相好,二要敬业,三不要嫌买货人。所以,第一要保持美丽,第二要多做事少抱怨,第三看在钱的份上要适当妥协。

付出不一定有回报,努力不一定有收获。学习知识和锻炼身体除外。

我们是动物进化来的,即使高级也还是动物,达尔文的进化论一直适用。只有把自己训练成更敏捷、更强壮的动物,才能活得好点。所以懒散、消极肯定不是长久之计,要是在动物世界,在金字塔底的你还能这么耗着,已经死了。

在这个时代的规律就是没有绝对公平竞争,请接受这一点,然后武装自己投身到轰轰烈烈的不公平竞争中去。顺应规律而行,也是达尔文的进化论主义。

先赢了再说。享受你战利品的时候,你心里可以继续愤世嫉俗。不要滥用怜悯给竞争失败的人,因为下一次也许会是你。

争取半天的愿望没有实现,一要怪自己学艺不精,二要怪自己运气不好,然后赶快行动起来争取下一个愿望。前面投入的时间精力,统统算做沉没成本。勇于承担沉没成本是出来混的第一课。

感情篇

谈恋爱的条件,就是让自己从精神到物质,因为有了对方都比从前的状态更好。否则何必呢?

如果男人现在对你一般,不要指望他会在婚后对你更好,他对你最好的时刻一定是追求期和热恋期。如果这两个时期你尚且对他不满,那你要好好想一想了。

不妨让他为你多花点时间和钱,通常人是投入的越多,就越难割舍。

就算你已经为他投入了很多时间和金钱,该离开的时候也要利索点离开。勇于承担恋爱的沉没成本,是展开新生活的前提。

记住,你的直觉往往比事实还准确。

两个人最终过起日子来,“也就那么回事”已经是非常好的结局,因为很多人都会发现婚后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”。

成功的感情关系里,爱情是一定会转化成亲情的。亲情就是爱情的Happy ending。如果爱情没了亲情又没成形,那该关系已经失败。通常人们用传宗接代生育来协助这一转化的完成。

老人们常说的道理大部分都是对的,比如结婚要找个踏实顾家的男人,但是这些道理只有在谈上两三个让你遍体鳞伤的恋爱后才会明白。撞了南墙自然懂得回头,怕就怕一直没回头。

男人也是人,他不是必然比你还要聪明、勇敢、勤劳和富有。如果你不能爱一个男人的本尊,而是爱上你期待中的他的话,你会一直失望,而他会因压力过大而沉默和崩溃。

对一个人的崇拜不足以支撑琐碎的日常生活。偶像要走下神坛。

生活篇

每个人先天能量区别很大,有的人寡淡无味,有的人跌宕起伏,都是按自个儿的能量定额来完成的。先天能量这个东西没法攀比,自己跟自己比,满足就好。关键是正确估计自己的能量。

欲望不实现就痛苦,欲望实现了就无聊。只有刚刚实现后那短暂的时期是幸福。所以幸福必然是短暂的,痛苦和平淡,甚至说无聊才是生活的常态。这是我们的欲望决定的。

别人的任何选择和决定都有他自己的道理,尽量理解和不干涉。但如果伤害到你的心灵和财产,一定要干涉。

面子是别人给的。别人会把面子给那些坚持表现出诚实、勇敢、勤奋和靠谱的人。不以以上这些元素作为给面子准则的人,你也不用在意他给不给你面子。

不用等到什么时机都成熟了再开始做一件事,在游泳中学会游泳,在开车中学会开车,摸着石头是可以过河的。前提是输得起。

美容篇

作为女性,你的外表和你的性格共同决定你的命运,这是残酷的现实。

无论哪朝哪代、东方西方,端庄路线是永远不会错的。装也要装的像一点。

腰围是黄金分割和女性体态婀娜的关键,是少女和大妈的分水岭。所以要拼死保持。

学好化妆术,一定要打扮打扮再出门。你自己会开心,别人对你会多点耐心,百利而无一害。

如果你单身,建议你保持时刻准备着的状态,也就是说尽量随时都看上去很美。很难说哪朵云彩下雨,也许转角就是爱。

当你对美好身材的渴望远远大于你对食物的渴望,你就可以成功减肥。减不下来那是因为你对痩的渴望还不够强烈。

今天晚上这篇文章就是要告诉三十岁之前的女孩,同样也受益于很多男左,所以三十岁之前明白这些道理吧。

是谁出卖了你的秘密

最近,有一位多年的好友向我抱怨:她把一个隐私秘密告诉了关系最好、最信任的同事,要同事替她保守秘密。这个同事信誓旦旦地说绝对不会告诉别人,但不久却发现全公司所有的同事都知道了这个秘密,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,让她在公司抬不起头来,甚至还传到了公司老总的耳朵里。虽然在公司发展得很好,但她也只有辞职离开这个公司,另谋出路。她恨透了那个出卖她的家伙。

我的这个朋友有点大大咧咧,喜欢说话,这样的事情其实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。听了她的抱怨,我笑了笑。我说:“别生气了,我最近看了一个故事很不错,讲给你听吧,故事是这样的:

“森林里,很多动物特别是狐狸垂涎刺猬的美味很久了,但一直苦于刺猬的一身硬刺——只要狐狸一靠近,刺猬便蜷成一个大刺球,让狐狸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
“刺猬和乌鸦是好朋友。一天,刺猬和乌鸦聊天,乌鸦很羡慕刺猬有这么好的铠甲,便说:‘刺猬老兄,你的这一身铠甲真好啊,就连森林里最狡猾的狐狸都拿你没有办法,我真崇拜你,要是我能有这身铠甲就好了,就不会被其他动物欺负了!’刺猬经不起乌鸦的吹捧,有点飘飘然,忍不住对乌鸦说:‘乌鸦老弟,其实,我的铠甲也不是没有弱点,当我全身缩起时,腹部还有一个小眼不能完全蜷起。如果朝那个小眼吹气,我受不了痒,就会打开身体。’乌鸦听了十分惊讶,原来刺猬还有这样一个秘密。刺猬说完后,对乌鸦说,‘你是我最好、最信任的朋友,我这个秘密只跟你说过,你可千万要替我保密,要是传出去被其他动物特别是那讨厌的狐狸知道了,那我就死定了。’乌鸦信誓旦旦地说:‘刺猬老兄,放心好了,你是我的好朋友、好兄弟,我怎么会出卖你呢?’

“喜鹊是乌鸦最好的朋友,一次闲聊的时候乌鸦说漏了嘴,把刺猬的这个秘密告诉了喜鹊,但要求喜鹊千万不能告诉其他动物,特别是讨厌的狐狸,喜鹊也信誓旦旦地答应了。后来,喜鹊也不小心告诉了大雁,大雁告诉了百灵,百灵告诉了鹦鹉……不久,包括松鼠在内的很多动物都知道了刺猬的秘密。一次,松鼠一不小心落在了狐狸的手中。就在狐狸要吃掉松鼠的时候,松鼠突然想到了刺猬的秘密,便对狐狸说:‘狐狸大哥,听说你很想尝尝刺猬的美味,如果你放了我,我就告诉你刺猬的死穴。’狐狸眼珠子一转,便放了松鼠,松鼠就把刺猬的秘密告诉了狐狸。

“结果可想而知,在狐狸咬住刺猬,刺猬像往常一样蜷起身体用坚硬的铠甲护身时,狐狸向它柔软的腹部小孔里吹气了,受不了痒的刺猬不得不打开身体,在即将成为狐狸口中的美餐时,刺猬绝望地大喊:‘乌鸦,我是那么信任你,你为什么要出卖我!’”

到底是谁出卖了刺猬呢?是乌鸦,是喜鹊、大雁、百灵、鹦鹉……还是松鼠?

朋友一言未发,听着我讲完故事,若有所思。我们四目相对,我知道她应该明白“是谁出卖了刺猬”,也应该想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出现之前的那些情况,也许还知道了今后该如何保守自己的秘密。

是谁出卖了刺猬?其实,真正出卖刺猬的恰恰正是它自己!因为正是它自己第一个说出这个秘密的,它不明白生活在一个充满危险、弱肉强食的森林里,只有它的一身硬刺才能唯一并真正地保护自己,而它却为逞一时口舌之快,把自身的致命弱点告诉了所谓的好朋友——乌鸦,而最终自己却成为狐狸口中的美餐。

和刺猬一样,每个人都有其心灵最柔软的地方、最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秘密,在并不平坦的人生道路上行走,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上拼斗,自己的秘密正是自己弱点和隐痛,唯有很好的守住这个秘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。但很多时候第一个说出秘密的人正是你自己,如果一个人,自己都不能替自己保守秘密,又怎能苛求别人的坚守?别埋怨别人的“出卖”,你的秘密要你自己保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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